近日,《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印发,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课程学习后参加该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合格方可毕业,实施方案现八年级学生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