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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第1号)
作者: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4-01-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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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第1号)

我省自2014年开始每年组织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24学年原则上不组织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已经列入《浙江省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完整版)》(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经2024学年资质审核通过后列入2024学年推荐目录,并须按照教材变更做好相应修订。现将202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申教辅材料种类与印张要求

(一)小学

1.供3—6年级使用的综合性寒暑假作业。与各学科教材版本配套,各年级暑假作业不超过6印张、寒假作业不超过4印张。

2.供3—6年级学生使用的书法练习。按套送审。各册不超过7.5印张。

3.供学生免费使用的学习辅导类教辅材料,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材印张数。

(二)初中

1.供初中学生使用的综合性寒暑假作业。与各学科教材版本配套,各年级暑假作业不超过10印张、寒假作业不超过6印张。

2.供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使用的考试辅导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5个学科,每学科不超过20印张。

3.供学生免费使用的学习辅导类教辅材料,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材的1.5倍。涉及九年级全一册使用的教辅材料不超过20印张。

(三)普通高中

1.学习辅导类。与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教材(其中,信息技术为数据与数据结构,通用技术为电子控制技术)配套的同步练习等教辅材料,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材的2倍,单册不超过20印张。

2.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高一年级学考的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高二年级学考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物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教辅材料。各学科不超过20印张。

3.选考科目考试辅导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各学科可以分两册,每册不超过20印张。

4.高考科目考试辅导类。语文、数学、外语各学科可以分两册,每册不超过20印张。

二、健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年度资质审核制

各送评单位(教辅材料出版单位或编写单位)须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请2024学年的教辅材料资质审核。逾期没有提交资质申请的,视为自动退出推荐目录。

1.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每个送评单位不得重复送评同学段、同种类的教辅材料。

2.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编辑出版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等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4.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不得由一人担任多学科主编。

5.主编及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及学校教学实际。政治可靠,须经所在单位(退休人员亦可经编写或送评单位)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

6.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非免费提供的教辅材料。

(二)实行印前核查制、价格申报制

列入2024学年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凡有修订的,各送评单位须按要求申请印前核查,按秋季、春季学期两个时间节点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各送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教辅材料价格政策,按规定及时申报核价,核价后方可付印发行。

未按规定申请印前核查、申报核价,或抽检认定印装质量不合格等情形的教辅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进入推荐目录的资格。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

推荐目录中教辅材料的出版、印制、发行、使用和价格等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目录的资格。违规、违纪、违法的,报送相关部门予以查处、追究责任。

三、严格落实印制规范

(一)教辅材料中涉及中国示意地图、世界示意地图、中国历史疆域图、世界各国历史地图和局部行政区域图等地理和历史图册,须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查,取得审图号后送印前核查。

(二)教辅材料的纸张规格与对应的教科书一致。纸张、印刷质量、字体、字号和行空,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执行。

(三)教辅材料采用单色或双色印刷,单色印刷纸张用60克胶版纸,双色印刷纸张用70克胶版纸。同1本教辅材料正文的纸张规格一致。封面为铜版纸、可以上光油,不贴塑。

(四)教辅材料印刷应当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可采取磁带、光盘或网络下载的方式。

(五)教辅材料印制时,须用三号字体在教辅材料封面眉顶处印注“经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2024学年推荐”字样。印制的教辅材料主编须与资质申报及送评材料的主编保持一致。

四、严格相关工作纪律

(一)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

(二)教辅材料资质审核、印前核查等工作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所有与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的政策法规,做到廉洁自律。对违反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教辅材料资质审核和印前核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寄达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不齐全的或逾期的,均不予受理。

资质审核: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业务咨询:0571-81050730,赖老师。线下寄达材料为线上申报的材料1套。寄达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31日,寄达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收件人:钮老师18957193328。

印前核查:线上申请时间按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两个学期见公告;线下寄达材料为定稿样书(或其他产品形态)和线上申报的材料,一式3套(册)。收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40号12楼,咨询及联系人:陆老师, 0571-86722183,13738091611。

附件:浙江省202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资质申报表.docx


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